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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流程 |
客户或员工投诉:由督导经理或督导员对电话或上门投诉的客户或服务员进行接待,并听取投诉意见及建议 督 导 员 受 理:由督导员收集客户、服务员投诉的案例,做好投诉内容记录,暂时给予投诉者一定的回复。 当事人调查取证:由督导员进一步调查和合核对被设诉人的详细情况,由督导员,客观地分析和确定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真实问题,整理成文字。并把投诉的情况及暂时处理意见,用文字的形式上报给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申核确认后再由督导员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或被投诉人。 督导员调查协调:如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对督导部处理的结果不满面意,由督导经理或督导员重新进行调查和协调。对重调查的问题进行再次客观地分和确定,可以向直接上级反馈部门的处理意见及结果,做出最后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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